继承百科
028-85179073
13980621109
当前位置:首页 > 继承百科 > 子女不孝财产留给狗 继承合法需百年
子女不孝财产留给狗 继承合法需百年

   近几年,关于子女不孝的新闻多了起来,父母和子女因为赡养和财产分配问题而对簿公堂的事件也屡见不鲜。不知道是时代进步了经济发展了、还是媒体透明了、又或是大家都会用法律武装自己了。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一老人就嫌儿女不孝立下遗嘱,过半财产留给保姆,10%财产留给宠物狗。

    提到遗嘱,人们自然会联想到的一个词就是继承,“子承父业”似乎是老百姓心目中天经地义的事情。随着社会的改革与进步,继承也在变动的环境下发生着改变。老人立遗嘱,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权利,说的通俗一些,观念中是遗产我必须给你,现在法律上规定的是遗产我可以选择给你。

   虽然在法院近几年审理的案件中,将财产留给保姆和宠物的案件在增多。同时又提出一个问题,宠物是否有继承权?又通过什么方式或机构保证其权利和利益得以落实?遗产的使用如何监管?宠物权益受到侵害又将如何维权等等一系列貌似天方夜谭的问题。

   在宠物主人心中,它们绝不像车子、房子、衣物一样,仅仅是一种财产,宠物是一种寄托了人类美好情感的特殊物品,所有热爱宠物的主人,都不希望自己百年后,心爱的宠物变成流浪猫、流浪狗,经受人间疾苦,因此如果在遗嘱中将财产留给宠物,只要遗嘱形式规范,内容真实,理应得到法律的支持。

   但我国《继承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均不认可宠物享有继承权。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、父母与子女,第二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、祖父母及外祖父母。即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与他人,赠送的对象也是国家、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。这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,均具有民法上的民事主体资格,也就是享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,民事主体是不包括动物在内的。因此,在我国,主人也无法通过遗嘱,直接指定自己的宠物为遗产继承人或受赠人。

   当前,发达国家有宠物继承相关的法律条文,但并不是非常健全和稳定,同时需要类似慈善机构等第三方的诚信和自律,操作性方面也有一定的弊端和漏洞,相关专家都在呼吁对继承法进行修改,以保证宠物们能够享有其应得的权益。然而在国内有关宠物的法律法规还很缺乏,更不要说切实保护宠物权益,宠物继承合法化恐怕尚需百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