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的清理、界定、分析、管理
028-85179073
13980621109
当前位置:首页 > 资产的清理、界定、分析、管理 > 女子索要亡夫QQ号未果:中国数字遗产继承难
女子索要亡夫QQ号未果:中国数字遗产继承难

 

      

  据CNNIC最新数据,目前我国网民总数已达4.85亿,2011年年底将超过5亿。QQ、MSN、E-mail、SNS、微博、网店、网游账号和装备等已然成为中国网民生活的一部分,对网民个人及家属而言,这类数字遗产有时会非常珍贵,而关于此类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也越来越受公众关注。

  近期,一位妻子向腾讯公司索要亡夫QQ号却遭拒的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大家的关注,进而引发了社会关于“数字遗产”继承问题大讨论。

  据报道,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。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信件、照片。悲恸欲绝之余,王女士想要整理这些信件和照片,以留作纪念。同时,她也想保留这个QQ号码。但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,只好向腾讯公司求助。但腾讯公司的回复是,根据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,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,用户只拥有号码使用权。如果被发现用户长时间不使用,该账号将被收回。

  数字遗产的价值

  对于普通网民而言,有时数字遗产的价值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。其情感上的价值弥足珍贵。正如王女士想要继承亡夫的QQ号,是因为其中的信件、照片对其有特殊的意义,而不是为了将这笔“财产”变现。严重的问题在于,一旦否认其继承权后,这份珍贵数字遗产意味着可能永远消失。

  相对于情感价值,一些网络账号、QQ靓号早已价值不菲。早在08年,就有网友将QQ号码12345报价50万RMB,目前此类靓号更是水涨船高。而一些骨灰级游戏玩家的账号及游戏装备,更是能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。

  2002年11月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《数字遗产保护草案》,定义数字遗产为“特有的人类知识和表达方式,这种独特资源包括数字形式生成的,或从现有的模拟资源转制为数字形式的,有关文化、教育、科学、管理信息,以及技术、法律、医学等其他领域的信息。这些原生数字资源只有数字形式,没有其他形式,包括文本、数据库、静止及动画影像、音带、照片、软件与网页等”。

  目前在中国未进入“继承”前的数字财产大概包括四大类,第一是用户账号密码类,如常用的QQ号、MSN号、微博账号、微信账号、E-mail密码等;第二类主要是文件与视频,如网络硬盘里的资料,个人网络相册,空间日志,一些信函等相关内容;后两类的财产性质更加明显,如网游用户配备的游戏装备以及Q币等网站发行的虚拟货币。

  继承的法律难题

  有专家指出,关于“数字遗产”的继承,目前主要有两大问题,一是“数字遗产”的法律定位尚不明确;二是许多网络运营商与用户签订的协议里有“隐私保护”条款,这意味着他人不能得到用户的数字内容,当然也就排除了遗产继承权利。

  当前,我国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数字遗产的法律法规。而《继承法》并未对数字遗产进行明确规定,《继承法》第三条表明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包括:(1)公民的收入;(2)公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活用品;(3)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(4)公民的文物、图书资料;(5)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;(6)公民的著作权、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(7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这些遗产主要表现为物的形态,且带有财富的性质,并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
  由于现有的《物权法》、《继承法》等相关法律并未对QQ号是否能够被继承做出明确解释,而王女士的丈夫在注册QQ之时就签署了腾讯QQ安装程序前置的《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》,因而腾讯答复称,一般的网民和各种网络相关产品运营商之间有协议,网民只有QQ使用权,没有继承权,只有网络公司才享有相关版权和所有权。如果被发现用户长时间不使用该账号将被收回,这是互联网行业的惯例。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,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。

  国外亦有类似问题

  知名云计算公司Rackspace对2000名英国成年人所做调查显示,调查对象中,四分之一在网上存储“特殊照片”;十分之一有珍贵的视频资料;另有十分之一有与爱人的情书。

  调查对象中,53%在网上有财产,包括付费购买的音乐、电子书、应用程序、电影和电子杂志;大约25%的网上财产价值超过200英镑(约合314.7美元)。近1/3调查对象认为,200英镑这一数额足够大,应由亲人继承,11%说已经把密码写入遗嘱。

  而数字遗产已开始被慢慢写入美国一些州的法律,其中包括威斯康星州、康涅狄格州、罗得岛州。瑞士政府正在与巴塞尔大学(University of Basel)合作一个项目,研究可能的立法。

  如何处理数字遗产众说纷纭

  在知名问答社区知乎上,网友在回答“死后你如何处理网上遗产”的问题时观点不一。

  法律专业出身的网友郭磊表示,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有关虚拟财产的较明确规定,如果最终认可数字遗产的话,像QQ号、SNS网站帐号等应该可以被继承,除非最初和网络运营商约定禁止转让。“既然自己已经死掉了,就没有办法处理了,争取用到活着的最后一天,身后事,能继承继承,否则只有荒废掉了。 ”郭磊非常乐观地说。

  网友曲春娜则表示自己希望保持原状,她并不反对别人想帮自己打理这些虚拟财产,但前提是知道密码的一般都是相熟的人,不过她坦言“打理已故朋友的博客什么的还是需要很伟大的爱和勇气的!”

  也有网友表示数字遗产这个问题等到年老了,才会有新的想法。而且年老以后,会有更多时间考虑这个问题。目前暂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