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丧偶老人再婚的财产分配

 

丧偶老人欲娶年轻保姆 儿女反对担心财产被占 律师出招
房产两套归儿女保证保姆居住权
 

小故事

市民王大爷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诉说了自己的苦恼,想再婚怎么那么难?

王大爷今年61岁,去年刚刚退休。王大爷老伴2年前去世,如今一儿一女都已成家搬出去了。王大爷觉得生活很孤独,便去家政公司找了一个保姆。

保姆张女士37岁,离异,带一个5岁的孩子。王大爷同意张女士带着孩子来家,管吃管住另付保姆费。

在一年多的时间里,张女士对王大爷照顾有加,两人相处很好。今年,王大爷和张女士准备结婚,没想到自己的一对儿女坚决反对,并以断绝亲情关系相威胁。王大爷很苦恼。

律师解读

公明财富传承集团首席专家陈凯律师称,老人再婚遇阻多数是因为财产问题。

就王大爷的情况来看有两方面原因:表面的原因是子女无法理解老人的情感,觉得六十多岁找三十多岁的人结婚,让子女在亲友邻居面前没面子。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财产。

如果王大爷丧偶后没有再婚,子女可以继承全部遗产,包括其母亲的。现在王大爷要再婚,因为之前配偶去世后未进行继承,财产全在王大爷手里,因此子女担心王大爷再婚后财产被保姆独占,自己的继承权落空。

专家支招

陈律师为王大爷制定了一个解决方案。首先,让子女明白,从法律上说,老人有再婚的权利,子女无权干涉。

其次,对于子女担心的财产问题陈律师建议,一套房产由子女继承,另外一套房产归老人所有并居住。全部储蓄分给子女一半,剩下的一半由老人使用安度晚年。至于老人百年之后的继承问题,老人写下遗嘱,如果老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去世,其个人储蓄由子女、张女士各继承三分之一,老人这一套房由子女继承,张女士享有终生居住权。

对于这个方案,王大爷和子女都非常满意,并在协议上签了字。

陈凯律师对于老年人再婚提出建议,老人应对财产进行公证或者签订协议进行约定,最好先就各自财产的归属和分配签订一份明确的遗嘱或协议,避免将来发生争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