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承包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和深入,我国城乡出现的一种生产经营责任制。在农村,有土地、荒山、鱼塘、果园等的经营承包;在城镇,有全民或集体小企业、小作坊等的承包。由于承包的土地、荒山等的所有权,承包的全民或集体企业的设备等的所有权属于全民或集体所有,因此,承包标的本身不能作为承包人的遗产予以继承。但是,承包后承包人应得的个人收益,如承包后种的庄稼,栽的树木、喂养的鱼,以及承包企业后将要得到的经济利益等,属于承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在其死后应当作为个人的遗产,允许继承人继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