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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遗嘱变更】遗嘱越来越重要 变更说法多

【遗嘱变更】遗嘱越来越重要 变更说法多

  突然提到“遗嘱或遗产”,不免会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,其实细想起来,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,身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,每个人都面临着继承遗产或处分遗产的问题,也就是说,遗产继承和遗嘱是每个人早早晚晚都会遇到的问题,特别是北京日益“老”了后,考虑到遗产分配的人也会越来越多。

  据律师王刚介绍,随着人们钱包渐鼓、个人财产增多;生活方式发生改变,“空中飞人”、旅行等可能发生意外机会的增加;家庭结构、亲友关系的复杂以及资产的复杂化,如知识产权等原因,使得“遗嘱”这一看似遥远的话题,正在悄然走近我们。

  ●存款20至50万百姓立遗嘱最多

  王刚律师介绍,立遗嘱者并不都是家财万贯的老板,也有很多是普通百姓,其中不包括房屋等不动产,存款多在20万至50万元。而从中不难看出,个人财产的增加,是立遗嘱需求越来越多的一个前提。

  据报道,截至2005年12月,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额已经突破14万亿元,创历史新高,相对于我国13亿人口来说,人均拥有的存款超过了1万元;2005年,北京市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6968.9亿元,比上年增长22.4%。“兜里钱多了,自然要考虑分配问题。”

  ●中青年立遗嘱增多

  据王刚律师介绍,在其所接待的有立遗嘱要求的客人中,主要是老年人,但是中青年正在逐渐增加,“这主要是因为生活方式的改变,人们生活范围的扩大、生活内容的丰富,发生各种意外的可能性也在增加,比如‘空中飞人’。另外,原来一些只有老年人才患的突发病,如脑溢血等,现在也开始袭击中青年。而关于自己的财产,有很多情况只有本人才知道,如在哪个银行存有多少存款,密码是多少,如果生前不采取有效方式一一说明,假设突然故去,后人要找到这些财产,难度也是很大。”所以为防不测,一些中青年已经着手处理自己的遗产。

  ●不给法定继承人

  根据王刚律师的观察,在他所接待的客人中,很多是因为不打算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,为了保证自己的意愿今后能够顺利执行,特地找律师协助立遗嘱,以保证遗嘱在内容、形式上都符合法律规定,受法律保护。

  家庭结构、亲友关系的复杂化是很多立遗嘱者目前的生活状态。比如有立遗嘱者将财产给一名可能配偶都不知道、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朋友。但这同时也说明,人们更能相互尊重各自的隐私,一生的红颜知己,不需要向任何人阐述在一起的理由。

  ●财产多样化分割难度增加

  据王刚律师介绍,请律师协助立遗嘱的一部分人是考虑到自己的财产比较多样,有些不太好界定。为了让遗嘱全面,不漏掉财产,也不能将不是自己的财产划入自己名下,他们请律师协助。

  一般来说,存款、房产等是比较容易分割的。但是有不少人有投资、股权、知识产权等,这些全凭个人,恐怕就很难准确并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将其计算出来。但律师可以精确这些财产的计算。

  ●遗嘱保管、执行同样重要

  遗嘱不是立过就算了,保管和执行同样很重要。部分人会请律师帮助妥善保管遗嘱,这同样很关键;否则,在需要用遗嘱的时候,找不到,遗嘱也是白立;另外还有一些人,在请律师协助立好遗嘱后,同时请律师帮助监督遗嘱的执行。

  据了解,请律师协助立遗嘱,费用大多在所涉及资产的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三。

  ●遗嘱变更说法多

  1.《继承法》规定,遗嘱人可以撤销、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。变更或撤销遗嘱是立遗嘱人的权利,不用征得继承人或其他人的同意。

  2.变更遗嘱时可以采取与原立遗嘱相同的形式,也可以采取与原立遗嘱不同的形式,但原遗嘱是以公证方式所立的,则不能用自书、代书、录音或口头遗嘱的形式予以变更。

  3.遗嘱人立有遗嘱,但生前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,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、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、部分转移的,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。例如,张三立遗嘱将彩电给李四,后来张三把彩电卖给知情的王五,则等于撤销了原遗嘱。

  4.遗嘱人销毁遗嘱文书,可以推定为遗嘱人撤销遗嘱,但经过公证的遗嘱除外。因为,否认或者变更公证遗嘱,只能再一次公证。立遗嘱别“忘”执行人协议约定执行范围。

  ●四类遗嘱无效

  根据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遗嘱无效共有四种情形,即: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;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,受胁迫、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;伪造的遗嘱无效;另外,遗嘱被篡改的,篡改的内容无效。

  ●两个月内应接受遗赠

  按照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继承人若想放弃遗产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,否则即视为接受继承。与此“相反”,受遗赠人接受遗赠,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有明确表态,否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。由于遗嘱一般都是保密的,因此,这里的两个月是从受遗赠人应当知道遗赠一事后开始计算,而不是从立遗嘱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
  ●公证遗嘱效力最大

  在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的遗嘱中,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最高,也就是说,如果一个人所立遗嘱有数份,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,那么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执行遗产的继承;没有公证遗嘱的,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