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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无效,再多也没用

遗嘱无效,再多也没用

10年前,贾权的住房参加单位房证,由大儿子贾建支付4万多元买下了这套住宅。20069月,身患重病的贾权让小儿子贾兵代写了一份遗嘱,明确这套住宅由贾建继承。贾权在遗嘱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200710月,贾权又请单位工会主席王刚代写了一份遗嘱,再次明确该住宅由贾建继承。王刚把写好的遗嘱一字不漏地读给他听,贾权确认内容无误后在遗嘱上签字。之后贾权病重,怕书面遗嘱遗失,于是又叫来小儿子贾兵,当面说了两次由贾建继承房产,并录音。

拆迁款打破兄妹融洽

2008年办完父亲的丧事,贾建一家人仍住在这套房子里,兄妹四人相处融洽。2009年该房拆迁,安置补偿款达到130万元,打破了一家人平静的生活。老二贾娟等4人对于大哥贾建独自继承父亲的房产提出异议,认为应由五兄妹共同继承。20108月,贾建将4个弟妹告上法庭,要求法院按照父亲生前立下的3分遗嘱,把产权判给他。

三份遗嘱一一遭驳斥

贾娟等4人认为,应将遗嘱继承转变为法定继承。对于第一份遗嘱,老二贾娟、老三贾军、老四贾丽都表示从没见过,是伪造的。小儿子贾兵解释:“这份遗嘱确实是我亲手书写的,但遗嘱上的签字和指模,我不是很清楚。之所以没将此事告知他们,是担心他们知道父亲将房子留给大哥后,会对父亲不管不问。”

贾建又拿出由王刚代书、贾权和贾兵签字的第二份遗嘱。“我们连王刚是谁都不知道,这份遗嘱肯定是假的。”贾娟、贾军、贾丽说。贾兵说:“该遗嘱上的签字是事后补签的。”

对于第三份录音遗嘱,贾娟等人当场否认:“这不是我爸的声音,遗嘱是无效的。当时他病情严重,已神志不清。而且我爸病重时由我们五兄妹轮流照顾,我们根本不知道他立遗嘱时还录了音。”

三分遗嘱均无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综上所述,贾权生前所立的三分遗嘱均系无效,因此,贾权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,其五位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由此可见,在立嘱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下,聘请一位律师来拟定遗嘱是非常必要的,可以免去后顾之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