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百科
028-85179073
13980621109
当前位置:首页 > 遗嘱百科 > 与亡夫前妻子女上公堂 无标点遗嘱被判无效
与亡夫前妻子女上公堂 无标点遗嘱被判无效

 近日,市二中院判定一死者生前一份无标点留言“无法认定为遗嘱”。据悉,这名王姓男子生前一份留言因无标点而产生歧义,其妻张女士与亡夫前妻子女对簿公堂。

  张女士诉称,

 

 

她与王某婚后买了一套住房长期居住。王某病逝前留下遗嘱称该房由张女士继承。张女士提交的一份王某书写的文字中称:“将3005号房屋内有彩电一台洗衣机……衣物赠给老伴张女士使用及所有空口无凭为此留言为证。”张女士称,王某从不写标点,“将3005号房屋内有彩电一台洗衣机一个……”应分读为“将3005号房屋,内有彩电一台、洗衣机一个……”。但王某前妻三个子女却认为,该留言应解读为:将3005号房屋内的东西赠给张女士,而不包括房屋。法庭认为,该留言如增加不同的标点,可有两种以上的不同解释。法官不可臆想死者的意思,故判决这份留言无法认定为遗嘱